西平县一中心二馆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西平县一中心二馆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一中心二馆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平县一中心二馆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2.2项目编号:XPGC-2016-03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概况:该项目属于城市公共建筑,位于西平县城西新区,南连规划二路,北连柏亭大道,东临紫荆路、西接引洪河景观带。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用地面积约479亩;
2.5招标内容:规划设计(主要内容:文化综合馆及符合国际标准赛事的体育场、体育馆)及建筑设计方案;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近五年(自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4.2报名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5)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装订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能购买标书,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51395191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3569465737
监督机构:西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电 话 : 0396-6221502 0396—626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