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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番禺区“十三五”时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规划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0: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 的委托,对 番禺区“十三五”时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规划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502FG1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番禺区“十三五”时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规划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8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番禺区“十三五”时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规划

2016830日前提交初审成果, 1130日前提交终审成果,2016 1230日前完成按评审意见修改后的最终成果报告,并送达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监管部门: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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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该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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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26日 至 2016年04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419945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十、开标时间:2016419945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25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1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020-84613966
传真:020-84613996邮编:511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3576900
传真:020-83499619邮编:51009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朱小姐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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