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青阳组团片区(董官、化美、大堡子)房屋征收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组团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托,对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青阳组团片区(董官、化美、大堡子)房屋征收评估项目(招标编号:XNZB2016-0261-0044BS)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邀请符合资格要求,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地产估价服务及伴随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招标内容
2.1本项目预算采购金额约161.975万元,招标范围为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青阳组团片区(董官、化美、大堡子)房屋征收评估服务,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提供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或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
2.2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面积约14.8万平方米,最终以房屋征收部门认定的被征收人房屋永久性建筑面积为准。
2.2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外业调查、提供初步评估结果、复核评估、出具最终评估结果及数据建档等后期伴随服务工作。
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区域四至为:东至经六路、南至青阳路、西至城市规划线、北至纬三路,涉及隆阳区青阳片区董官、化美、大堡子三个自然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及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跨注册地州(市)承担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3.5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6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至今)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3.7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请持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资料装订成册报名。报名书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2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地点: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
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网银、转账(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否则无效)。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 大写:叁万元整。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 号:5305 0172 8640 0000 0026
备注:XNZB2016-0261-0044BS项目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0875—2233939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中心城市青阳组团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阳村
联 系 人:张学元
电 话:1390875226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楼206号
联 系 人:曾 云
电 话:0875-2139966
9.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在投标报名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