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物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物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物资项目
项目编号:物资2016-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枫、王俊通、阎冬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16,626882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11层
联系方式:宋园,010-84000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枫、王俊通、阎冬,010-62688216,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中规定的全部物资及相关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具备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渠道获取项目采购信息,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4 投标人须依法取得销售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或备案或将上述医疗器械产品分包给依法取得销售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或备案的专业单位合作承担(即分包单位须依法取得销售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或备案)。5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 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造、检测、采购代理服务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7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其中除符合资格条件、经随机抽取选定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投标,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所谓关联关系是指:一家企业对另外一家企业的直接出资比例超过5%;几家企业有一共同出资人,且该出资人对各家企业的出资比例均超过10%。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商务部评标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凡具备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自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免费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信息登记。一个投标人只能领取一份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服务。
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联系人:齐枫、王俊通、阎冬,联系电话:010-62688216,62688251
3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文件:
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2 公司出具的领取招标文件人员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3 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4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批件或公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