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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交通运输局凤阳东高速口、刘府高速口交通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4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凤阳县交通运输局凤阳东高速口、刘府高速口交通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凤阳县交通运输局凤阳东高速口、刘府高速口交通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FCG-H2016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兵

项目联系电话:0552-20633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凤阳县中都大道

联系方式:郭茂辉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兵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51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境内

2、建设规模:凤阳县凤阳东高速口路口、刘府高速口等2个路口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及信号系统等设备(或软件)采购及安装。

3、工期: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凤阳县凤阳东高速口路口、刘府高速口等2个路口电子警察、信号指示灯及后台存储系统等设备(或软件)采购及安装,包括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详细供货范围具体见项目现场,请投标人自行勘察。

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近三年来(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智能交通采购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5)所投主要设备(电子警察、信号机和信号灯)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17:11 至 2016年04月13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6年3月24日17:00后开始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RMB:18000元),信用保证金柒万贰仟元(RMB:72000元),共计玖万元(RMB:9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交通运输局凤阳东高速口、刘府高速口交通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1231040970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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