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大楼物业管理招标第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4 17: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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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资溪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大楼物业管理招标第三次(招标编号:JXZH-GK-2015-145-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三年采购预算价 (人民币/元)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
1 | 物业管理 | 1项 | 45万元 | 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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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f.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与所提供原件资料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 (4)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报名方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资料费300元/份(不退)在开标前现场缴纳。
4.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9000.00元。投标企业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帐户。
5.开标地点:江西省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建设中路65号附近),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6.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5日上午11:00 时(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7.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或上传了投标文件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并被上报至采购监督部门待其处理。
8.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溪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徐先生13879469659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华苑新区2号楼三单元1405#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794-8225551? 18679416857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件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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