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林业局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楚雄市林业局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市林业局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采购经楚雄市财政局批准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采购项目资格要求和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市林业局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采购;
1.2招标编号:云旺招CX-CG2016-026;
1.3招标内容:太阳能热水器2400套采购与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1.4工期:120日历天安装验收;
1.5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市计划实施乡镇;
1.6质量要求:符合最新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资金来源:《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发改委、楚雄州农业局、楚雄州林业局关于下达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5】135号)文,州级下达我市2016年安装2400台太阳能热水器,每户安装农户补助资金1000元(超出国家财政补助部分由农户自己筹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太阳能热水器生产或销售内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在近三年国家、省、州、市(县)产品质量抽查中无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在楚雄市林业局投标人资信档案中无不合格记录,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3.3投标产品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的全新产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质检部门检测报告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经销商投标的,开标时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5开标时投标人须带完整样品一套到开标现场以供评审;
3.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3.7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5.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前台(秀苑路1号)。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04月21日08:30时至09: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09:00时(北京时间)。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楚雄市秀苑路1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云南省
采购人:楚雄市林业局
地 址:楚雄市云泉街58号
联系人:张积雷
联系电话:0878-31380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联系人:王兴亮
电 话:13987082984
传 真:0878-3028128
日期: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