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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人民法院手持金属探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4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人民法院手持金属探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采购人登封市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DGK201607

 2.2项目名称:登封市人民法院手持金属探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2.3采 购 人:登封市人民法院

2.4采购预算:约33.5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

2.6供货及安装调试期:30日历天

2.7采购内容:采购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并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 03 25 日至 2016 03 31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登封办事处(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斜对面向南30米)(详细地址)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审计报告(2014年);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缴税票据);企业员工社保证明(包含被授权人,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三份,装订成册),被授权人需持本人以上资料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04 15 日上午9 30分,地点为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对面爱家商务快捷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人民法院

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

联系人: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8627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8

登封办事处地址: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斜对面向南30

联 系 人:何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526713559   13592586456 

                              

                                                   登封市人民法院

20160324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法院:

1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日,参加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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