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商城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商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商城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商城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商财采招字【2015】5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商城县;
2.2 采购内容:刑事技术装备;
2.3 资金来源:结余资金;
2.4 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时间在有效期内);
3.6投标商为代理商时,投标商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其他原件等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是经销商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及要求的其他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逾期递交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商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花先生
联系电话:0376-795622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5585906 1850376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