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怀宁县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三(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16-028 (财2016年第0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怀宁县教育局委托,对2016年度怀宁县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三进行(三次)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2016年度怀宁县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三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 标 人:怀宁县教育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怀宁县各项目学校
2、项目投资:68.5287万元
3、供货周期:40个日历天。
4、采购项目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别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 |
包三 | 小学体育器材(中套) | 套 | 6 | 68.5287万元 |
小学体育器材(小套) | 套 | 27 | ||
小学体育器材(教学点) | 套 | 52 |
三、投标人(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投标企业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所投室外体育器材需为同一品牌,且必须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通过国体认证,确保已经参保产品质量险、产品责任险、公共责任险。室外体育器材需要提供国体认证的清单如下:排球架、室外乒乓球台、低单杠、高单杠、肋木、平梯、篮球架、山羊、跳箱。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2013年3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3月24日
2、集中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止(北京时间)。联系人:吕生根,联系电话:0556-5101688
3、报名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采购转让部,位于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4、报名资料: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提供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申请人介绍信、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3)室外体育器材安全认证证书(国体认证)及保险参保证明;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3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1)
(注:上述资料一式一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无违法经营的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其他证书复印件装订,且所有报名资料均应设置目录,每页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怀宁县教育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人: 李冬旺
电 话:0556-461169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 系 人:丁伟
电 话:0556-4632400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发布。
七、备注:
(1)本项目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否则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并提请相关行政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附件1:
承诺函(格式)
致:怀宁县教育局
我单位(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填写姓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姓名)承诺:近三年(2013年3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