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CFG抗拔桩专业工程施工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80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 4.3.报名资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注: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 | 邮政编码: | 010051 | 联 系 人: | 李春桃、郭耀华 | 联系电话: | 0471-6522799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账    号: | 592010100100388533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医科大学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号 | 邮政编码: | 01001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0471-6653330 | | 2016年03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