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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所需郑州航空港区市政应急抢急抢险与零星修补工作劳务外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4 09: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区市政应急抢急抢险与零星修补工作劳务外包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施工单位入围资格招标。合同管养期内,入围的养护施工单位应对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如:城市道路设施包括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路肩、路坡、路边沟、街头空地和广场、公共停车场等设施及其附属构筑物)、城市桥涵设施包括河道桥梁、涵洞、立体交叉桥、过街人行桥、地下人行通道及其附属构筑物)、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公用的排水管道、明沟、暗渠、进水井、检查井、排水泵站、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防洪设施包括河道、泄洪道、明渠、堤岸、河坝、闸门以及堤防安全保护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公共道路、广场、桥涵、河道、公共绿地等处的路灯及其附属设施)及防汛除雪、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管养劳务工作进行实施,做好应急抢险等工作,并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注:本项目零星工程指单项工程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工程;应急抢险工程须向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申请专项费用】;

1.3.合同管养期: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入围单位数量:4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该项目规模匹配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纳证明);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3.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2016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3.2.报名地点: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中机工程大厦B座9楼)。

3.3.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且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中机工程大厦B座9楼)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861991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南角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
联系人:郭女士  先生
电  话:0371-55638076   18638009663    18638009628
传  真:0371-55638079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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