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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6-03-24 10: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8日9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南二路与登州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46-8088126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6

六、项目编号:DYZCZ2016-30#

七、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预算资金62万元人民币。用途用于物业服务管理,物业服务要求详见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二)地理位置:南二路和登州路交叉口。

(三)项目面积:占地面积6.67万平方米,该项目建筑面积约20901平方米,含信息化消防指挥中心、战勤保障仓库、食堂等建筑设施,其中信息化消防指挥中心建筑面积为14203平方米,框架抗震墙结构,地上十层、地下一层,战勤保障仓库三层,建筑面积为3545平方米,食堂三层建筑面积为3153平方米。

(四)工作内容:东营市消防支队信息化消防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包括卫生保洁、设备管理、维修服务、监控管理(除日常安保业务外,含消防及监控值班等服务)、绿化维护、常规费用代缴等综合事务性服务 。

(五)配备人员:本次采购需要人员总数17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助理1名,维修工3人,消防监控管理3人,保洁员7人,园林绿化员2人(以上人员配备为本采购项目最低人员配备数量要求。投标人投报本采购项目配备人员数量须高于或等于以上人员配备数量要求)。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拟派驻项目部物业服务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含),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企业有关证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二)拟派驻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六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爱芹   李 红

联系电话:0546-6098176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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