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樊村镇中心小学食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樊村镇中心小学食堂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阳县樊村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宜阳县樊村镇中心小学食堂项目
2.2 招标编号:宜工交[2016]31号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项目概况:框架二层,建筑面积为789.52㎡
2.5 项目建设地点:宜阳县樊村镇樊村村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8 预算金额:约87万元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图纸费按印刷成本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樊村镇中心小学
地 址:宜阳县樊村镇樊村村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8821606
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6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9-63239777
邮 箱:hnhxgg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