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027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吕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伊公采购【2016】008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70.038万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要求苗木均为新刨鲜苗,树干直、根系好、无病害、带土球。
供货期:7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交货地点:由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苗林业种植、销售)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递交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请有意向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3室)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复印件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2016年4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7室)
八、招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单位名称:吕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和电话:尹红伟 13939903291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406室
联系人和电话:孙先生 0379-6836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