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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交河镇、四营乡(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3 20: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4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泊头市交河镇、四营乡(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240020079
项目联系人:孙巧爱、栾嘉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80151
采购人:泊头市国土局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裕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8298467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26
预算金额:765.13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4月14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一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要求;(2)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货物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产品检验报告(此报告是由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本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被授权人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及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采购数量:11593吨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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