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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1河辛线东营区东郑路口至广饶乐安立交桥段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3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S231河辛线东营区东郑路口至广饶乐安立交桥段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30029201600323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500493400263201516F020773

项目名称

S231河辛线东营区东郑路口至广饶乐安立交桥段大中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

东营市

建设性质

大修

招标备案号

SG201603068-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1603068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15]113号

项目法人单位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模式)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540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财政投资、地方投资;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231河辛线东营区东郑路口至广饶乐安立交桥段大中修工程(K62+324–K107+194),一级路,44.87公里,路面宽22-30米。本项目施工工期540天,计划2016年5月1日开工,2017年10月30日交工。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施工合同段。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第二标段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S231河辛线东营区东郑路口至广饶乐安立交桥段大中修工程,标段号:第一标段,起始桩号:K62+324, 结束桩号:K85+700,标段长度:23.376KM;2. 标段名称:S231河辛线东营区东郑路口至广饶乐安立交桥段大中修工程,标段号:第二标段,起始桩号:K85+700, 结束桩号:K107+194,标段长度:21.494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S231河辛线东营区东郑路口至广饶乐安立交桥段大中修工程
  (第一标段)

S231河辛线东营区东郑路口至广饶乐安立交桥段大中修工程(K62 324–K85 700),一级路,23.376公里,路面宽22-30米。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从单位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业绩要求

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独立承担过累计50公里及以上普通国省道新建、改建或大、中修工程项目,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申请人在近三年(2012-2014年度或2013-2015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 2.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且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原山东省交通厅)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申请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4. 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申请人无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个及以上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大、中修工程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个及以上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大、中修工程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专职安全员(2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4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和站(东营境内距离施工路段60公里以内,自有或租赁)、稳定土拌和站、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从单位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其他要求

S231河辛线东营区东郑路口至广饶乐安立交桥段大中修工程
  (第二标段)

S231河辛线东营区东郑路口至广饶乐安立交桥段大中修工程(K85 700–K107 194),一级路,21.494公里,路面宽22-30米。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从单位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业绩要求

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独立承担过累计50公里及以上普通国省道新建、改建或大、中修工程项目,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申请人在近三年(2012-2014年度或2013-2015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 2.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且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原山东省交通厅)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申请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4. 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申请人无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个及以上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大、中修工程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个及以上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大、中修工程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专职安全员(2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4000型沥青混凝土拌和站(东营境内距离施工路段60公里以内,自有或租赁)、稳定土拌和站、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从单位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03-25至2016-03-3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东营市东城东三路安宁北区26号楼301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4-15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东营蓝海大酒店一楼东海厅(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03号)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4.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7.
补充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东营市府前大街130号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政编码

257091

252000

联系人

赵新涛

耿燕文

电话

0546-8085038

18063530908

传真

0546-8085038

0635-2928882

 

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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