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农业局淅川县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淅川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淅川县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016年3月1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变更通知。现应招标人要求对此变更内容再作以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1、原变更公告中:“2. 标段划分:
八标段 | 10%吡虫啉·灭多威 | 乳油,280 ml/瓶 |
十一标段 | 10%己唑醇 | 悬浮剂 ,16g/袋 |
变更为:
八标段 | 7.5%氯氟·吡虫啉 | 悬浮剂,100g/瓶 |
十一标段 | 30%己唑醇 | 悬浮剂,5g/袋 |
2、原变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标段(农药)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农药产品应在小麦上取得登记;
5.须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农药产品本年度的检验报告;
6.采购的农药产品,供货单位在交货时必须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
7.投标人须持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3标段(肥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肥料供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生产的水溶性肥料产品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适用作物必须包括小麦,且在登记有效期内;
5.采购的肥料产品,供货单位在交货时必须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
6.投标企业产品需在近两年内国家、省、市肥料质量筹建抽检中质量合格,且该企业在招投标中无不良记录;
7.在2015年“一喷三防”农业肥料抽检中被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禁止参与2016年“一喷三防”项目投标工作;
8.投标人须持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1-11标段(农药)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农药供货单位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生产企业;
3.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4.农药产品应在小麦上取得登记;
5.须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农药产品本年度的检验报告;
6.采购的农药产品,供货单位在交货时必须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
7.投标人须持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3标段(肥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肥料供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生产的水溶性肥料产品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适用作物必须包括小麦,且在登记有效期内;
4.采购的肥料产品,供货单位在交货时必须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
5.投标企业产品需在近两年内国家、省、市肥料质量筹建抽检中质量合格,且该企业在招投标中无不良记录;
6.在2015年“一喷三防”农业肥料抽检中被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禁止参与2016年“一喷三防”项目投标工作;
7.投标人须持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相应顺延至
二、变更日期:2016年3月23日
原招标公告及第一次变更公告与本变更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本变更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为准。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淅川县农业局
联 系 人:姚主任
电 话:0377-69212954
招标代理: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7-83838551 18211810762
四、本次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