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共自行车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3 14: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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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对“新余市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采购编号:XYZFCG2016.NO.20号
二、招标人:新余市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招标内容:
?新余市主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管理。
四、项目概况:
1、新余市主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由监控管理调度中心、仓储及设备维修中心、智能化服务站点(包括停车棚、锁车器、站点服务控制器)及公共自行车等四个部分组成。
2、一期在新余市主城区建成210个服务站点,投放并运营5000辆公共自行车,5600个双立柱单锁式锁车器,30个雨棚。
3、标准服务站点配置:1个站点控制箱,25辆公共自行车及锁车器。
4、中标人全额负担新余市主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负责系统维护管理和提供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服务期限为5年。
5、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资源收益(包括广告阵地资源、超时收费收益、沉淀资金收益等)归属政府。
6、招标人每年按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有关程序及要求,给予中标人资金补贴,支付约1786元/车/年(以中标价为准),补贴期限为5年,运营期限为5年。5年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应保证系统所有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市政府。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勘察方式:自行勘探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参加社保证明的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公告之日起由县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5)、所投自行车必须通过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检测,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6)、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九、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10点整(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十、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CA数字证书须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10点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仙来东大道市618号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4月14日上午10点整(北京时间);届时请派代表并携带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和CA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活动。
详细地址:新余市仙来东大道市618号三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朱先生:13507904873
政府采购部:宋 先生:0790—6416796(办公)
十二、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账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6500600201817043543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新余沙新支行)。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退还。
(转账时需注明“新余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注明工程名称的后果自负)。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部
?????????????????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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