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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2015年第二批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3 14: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第二批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第二批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新华青海公招(服务)2016-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71-76699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

地址: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县西关大街1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972-86213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71-7669992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8号怡莱酒店7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2、施工单位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企业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4、外省企业还需提交进青建筑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及进青备案手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6513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8号怡莱酒店7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外省企业还需提交进青建筑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及进青备案手续。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均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怡莱酒店7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72-8621342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县西关大街12号

1、本项目同时发布于《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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