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天宝镇前寺村土地整理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天宝镇前寺村土地整理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天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240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天宝镇
2.3建设规模:新泰市天宝镇前寺村土地整理项目,涉及前寺村1个行政村。项目规模7.90hm2。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无。
2.7招标控制价:131.1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资格条件。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本年度的《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
3.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4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0日14时 0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天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天宝镇
邮 编:271200
联 系 人:王镇长
电 话:13954865810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东岳大街西首,亚特尔·山和院子53-6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汪亭亭
电 话:15853823255
电子邮件:qdxdgc@163.com
开户银行:泰安市中国银行岱岳支行
账 号:23121596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