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电影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阿拉善右旗广播电视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阿拉善右旗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电影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阿拉善右旗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电影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Q-ZFCG-2016-03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燕
项目联系电话:139480109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阿拉善右旗广播电视台
地址:阿拉善右旗广播电视台
联系方式:何燕 139480109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女士 13948029302
代理机构地址: 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阿拉善右旗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阿拉善右旗广播电视台的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广播、电视、电影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阿拉善右旗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电影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Q-ZFCG-2016-0302;
3、批准计划编号:阿右财购准字(电子)[2016]016号;
4、采购内容:广播、电视、电影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并交付使用;
6、采购预算:1070000.00元;
7、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原件;
3、投标供应商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主要设备指摄像机、镜头);
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同类演播室灯光工程项目业绩原件至少五份(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等);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阿拉善盟或阿右旗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范围内)。
6、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109室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确认投标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四、交纳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1、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供应商必须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转款凭证送至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确认,并换取保证金收款收据,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缴入账户: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环城支行
帐号:9201701220000000010460
行号:4022 0808 1511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上午09:00时
地点: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阿拉善右旗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地址: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电话(传真):13948029302 0483-3990333
七、信息公告
相关信息公告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阿拉善右旗网(http://www.alsyq.gov.cn)、《阿拉善日报》上查询。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原件;3、投标供应商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主要设备指摄像机、镜头);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同类演播室灯光工程项目业绩原件至少五份(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等);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阿拉善盟或阿右旗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范围内)。6、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109室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109室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阿拉善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节假日休息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