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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无人机平台开展大气污染巡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3 09: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利用无人机平台开展大气污染巡查项目 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采购人 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6C009

2.2项目概况:
2.2.1
项目名称:利用无人机平台开展大气污染巡查项目
2.2.2
采 购 人: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2.3资金来源:财政

2.2.4 服 务 期:30日历天

2.2.5 投标质量:合格

2.2.6 项目内容:利用无人机平台开展大气污染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3.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 03 23 -- 2016 03 2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80807室)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4年);完税证明(近三个月以来缴税票据);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二份,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04 13 日上午 9

30 分,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71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897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8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298 

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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