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及县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FZB20160305
1.招标条件:
经单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单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及县道工程,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路水运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单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及县道工程。
2.2 招标人名称:单县交通运输局。
2.3 建设地点:单县相关乡镇境内。
2.4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5 结构类型:详见招标文件。
2.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2016年09月30日前全部竣工。
2.7 招标范围:单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及县道工程。
2.8 标段划分:具体标段划分及投标企业所报标段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作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2015年下半年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也必须携带为其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3.3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如发现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视为投标企业提供虚假资料,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并被追责。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工程不接纳联合体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被追责。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23日—2016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持以下有效的资料到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西大厅报名,过期不再受理,资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7)投标单位出具的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单位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提供2015年下半年以来投标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9) 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资料报名者,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并被追责。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单县健康路中段路南 办 公 地 址: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郝股长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583098180 电 话:0530-6106669
网 址:www.sdfz9996.com
2016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