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干部职工体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干部职工体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干部职工体检项目
项目编号:2016000300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伟 张晓迪
项目联系电话:010-63417040 63417043(传真)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李晓伟 张晓迪 010-63417040 63417043(传真)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干部职工采购1465人的2016年度体检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资质;(3)取得北京市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证副本备注栏办理了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编制内的军队医院没有取得北京市卫生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应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收费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8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许可证副本备注栏办理了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编制内的军队医院没有取得北京市卫生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应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收费许可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中土大厦25层第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6号 电话:010-51818888)
七、其它补充事宜
分包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分包。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