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公安局人像采集自助满意拍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2 1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人像采集自助满意拍系统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120020061
项目联系人:杨悦
项目联系电话:17083211097
采购人:容城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5690130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980022
预算金额: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3月3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在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范围内须包含“警用器材”的内容或提供警用认可证;3、提供人像采集自助满意拍系统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4、提供生产厂家的人像采集自助满意拍系统的公安部检测报告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持以下资料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生产厂家的人像采集自助满意拍系统的公安部检测报告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开标时携带以上原件,资格后审)
采购数量:8套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项目采购编号HFZB-2016-011
项目名称:人像采集自助满意拍系统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120020061
项目联系人:杨悦
项目联系电话:17083211097
采购人:容城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5690130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980022
预算金额: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3月3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在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范围内须包含“警用器材”的内容或提供警用认可证;3、提供人像采集自助满意拍系统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4、提供生产厂家的人像采集自助满意拍系统的公安部检测报告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持以下资料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生产厂家的人像采集自助满意拍系统的公安部检测报告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开标时携带以上原件,资格后审)
采购数量:8套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项目采购编号HFZB-201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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