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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招标代理201603012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2 1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招标代理201603012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330020077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15-7168355
采购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7386116
代理机构:唐山市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168355
预算金额:1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3月2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3-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3-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发改部门核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格、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政府采购资质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投标单位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以BOT、特许经营权等模式的污水处理项目招标或特许经营合同咨询服务业绩。响应人资格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予以确认,即响应人领取谈判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首页→重要通知→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18032550203,地址: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 响应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必须附下列复印件),进行资格预审:(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发改部门核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格;政府采购资质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6)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以BOT、特许经营权等模式的污水处理项目招标或特许经营合同咨询服务业绩合同原件;(7)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2014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该证明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响应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持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招标代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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