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河南电站辅机制造有限公司家属区供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方电气河南电站辅机制造有限公司家属区供水改造工程 已由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东司经运投资(2016)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自筹及部分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东方电气河南电站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方电气河南电站辅机制造有限公司家属区供水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HYLB2016-013
3、建设地点:灵宝市道南区东方电气河南电站辅机制造有限公司生活区和厂区
4、工程主要内容:户表改造约1030户,安装智能水表,更新DN100—200给水管道约1170米,DN100以下管道约7150米,DN100—250阀门约100个,配套管道辅件安装和土建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企业近三年须具备类似相关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报名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人民银行8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
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商业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记录告知函》(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贰套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法人代表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报名同时,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即开标地点):灵宝市人民银行8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东方电气河南电站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03983275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15139838622 0398-2199033
联系地址:灵宝市人民银行8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