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学用电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学用电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G2016004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委托,就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学用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1.1项目名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学用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教学用电脑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1.3交货期(项目完工时间):签订供货合同后30日内。
1.4交货地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1.5本项目为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允许拆分或漏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1.提供2015年全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
2.2.为保证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是经销商须按招标要求提供原厂商投标产品的授权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3.投标人须具备齐全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投标货物要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内)。
2.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要求出具电脑的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5.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到红河州(或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证明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开标时监督人员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或无此证明文件的竞标人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领取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4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正常上班时间)
3.2领取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地址:(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19号房))州车管所对面。
3.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2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 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5.2 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9时00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俊赟联系电话:0873—3197062 传真:0873—3197062
地 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