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道路标线、指路标志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辉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道路标线、指路标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道路标线、指路标志项目
2.2项目编号:辉交建2016DZB019号
2.3建设地点:辉县市市区
2.4建设规模:该项目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城市道路标线网络;
第二标段:指路标志。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进场施工条件:具备。
2.11市场预测价:第一标段:<180.382494万元,第二标段:<127.70859万元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企业无租赁资质或出借资质,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上述情况,并出具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一个投标人允许投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选择,标段在前中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23日—2016年3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一楼 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8.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冯志愿
电 话:1380380338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露
电 话:18537156876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