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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专项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2 16: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专项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专项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TC-1650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俊、江子扬

项目联系电话:13911104613、1391082202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赵建伟010- 82260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焦俊、江子扬13911104613、1391082202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9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3) 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厂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4)主要产品厂家对同一包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5)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9)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9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16:30 至 2016年04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aqsiq.infosyss.com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网址(http://aqsiq.infosyss.com),按照《操作指南》的程序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经复核后成为在册用户,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相关包下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注册的投标商无需重新注册。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根据《操作指南》的指导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并与招标机构进行确认。(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和泓四季9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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