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城县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城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临城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xzb-2016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岩松
项目联系电话:0319-71923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城县中医院
地址:临城县中医院
联系方式:田岩松 0319-71923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燕青 0319-3213286
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桥东区长信村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医疗设备一批(含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高压注射器)
供货期:1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免费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具有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供应商)需具有合法经营范围(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所采购设备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且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和采购设备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和采购设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还应具备制造厂商对代理商的专项授权书。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6、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临城公管办(2014)1号文件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时不审查投标人资格。在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商务标和技术标详评环节。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准备相关证件资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