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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选取拍卖、评估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2 15: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选取拍卖、评估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选取拍卖、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Z-2016-3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415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沧州市新华区财政局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东路24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317-35858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先生 0317-2041599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御河路29号朝阳花园综合办公楼1-09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评估服务(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评估机构须具有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4)提供5个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要求人员证书的公司名称与投标公司名称一致);(5)在沧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外的提供驻沧办事机构营业执照)。B包:拍卖服务(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拍卖机构须具有商务厅颁发的《拍卖资格证书》及公物拍卖许可文件;(4)具有1年以上的网络拍卖证明材料; (5)提供3个以上拍卖师资格证书(要求人员证书的公司名称与投标公司名称一致);(6)要求在沧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外的提供驻沧办事机构营业执照)。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14:46 至 2016年03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F环岛266窗口或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29号朝阳花园综合办公楼1-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文件售价:A包500元;B包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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