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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万秀区毓秀村高寨至毓秀石场道路水毁修复工程(GXJLWZ2016GC0303)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2 15: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受梧州市万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万秀区毓秀村高寨至毓秀石场道路水毁修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万秀区毓秀村高寨至毓秀石场道路水毁修复

项目编号:GXJLWZ2016GC03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74-202982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梧州市万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梧州市埠民路18号

联系方式:邓小姐 0774-20298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麦小姐 0774-3985811

代理机构地址: 梧州市富民二路9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梧州市万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工程位于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毓秀村,工程为万秀区毓秀村高寨至毓秀石场道路水毁修复,工程计划投资约75元,计划工期60个工作日,主要施工内容为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具体内容按万秀区毓秀村高寨至毓秀石场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为具备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所有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3)现场施工项目部人员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配置,其中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符合文件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施工企业成交后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梧州市富民二路92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梧州市富民二路9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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