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区渗沥液处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区渗沥液处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区渗沥液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JF-2016-2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聪
项目联系电话:671601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西庞村南
联系方式:010-614577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聪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委托,对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区渗沥液处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区渗沥液处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BJJF-2016-289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批复文号:年初批复(2016)第0505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批复金额: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960万元
6、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7、招标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西庞村南
8、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1457727 王工
9、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聪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7160107
二、招标内容:
对顺义区垃圾填埋场积存的渗沥液进行处理,处理工艺采用机械式压缩蒸发工艺,由投标人自行配备处理设施完成处理服务工作。渗沥液处理后应达到北京市地方污水排放相关标准,且达标的出水量不低于渗沥液进水量的90%。服务期:3年,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进入运营期之日起算。
渗沥液处理量(进水量):10万吨/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用途:对顺义区垃圾填埋场积存的渗沥液进行处理。
四、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人自行配备设施对顺义区垃圾填埋场渗沥液进行处理,处理采用机械式压缩蒸发工艺,渗沥液处理后应达到北京市地方污水排放相关标准,且达标的出水量不低于渗沥液进水量的90%。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五年(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具有渗沥液蒸发处理设施供货(含租赁)或运营业绩;
3、投标人自2016年3月起的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9:30(北京时间)
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 日9:3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 日9:30(北京时间)
7、开标及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北京鑫浩投资中心一层开标室
七、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60分、报价部分15分)
八、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人:王聪
邮编:100062
联系方式:010-67160107
传真:010-67177764
电子邮箱:zixunchu713@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崇文门外大街支行
帐号:0200000519006798276
2016年3月2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近五年(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具有渗沥液蒸发处理设施供货(含租赁)或运营业绩;3、投标人自2016年3月起的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鑫浩投资中心一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