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XZB-2016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
联系方式:曾志刚、0591-870228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美英、0591-872782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项目性质:保安服务
2、用途:安保
3、数量:1项
4、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必须为原件)4.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文件(证)复印件;b、办公场所彩图;c、专业技术人员至少2名(含)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培训考核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证书中工作单位必须是投标人的企业));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标书者,须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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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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