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外伶仃污水处理厂系统完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外伶仃污水处理厂系统完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6-117HW;采购计划编号:P-20160203-000165)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外伶仃污水处理厂系统完善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污水处理厂系统完善采购项目一项。以外伶仃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且通过环保验收为根本要求,投标人设计、供应、安装中水回用系统、对整个污水处理厂进行系统调试运行并负责外伶仃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及移交采购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报价上限:报价上限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报价超过该报价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 工期:合同生效后 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环保验收交付工作。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开标之日起往前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或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2日~3月2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 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可选)
1. 踏勘现场时间:定于2016年3月30日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委派一名代表于香洲港客运码头搭乘上午8:40出发的客船至外伶仃岛,下船后在外伶仃岛担杆镇政府办公楼二楼201室公共建设办签到、进行踏勘并领取招标人发出的《勘察现场确认书》,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543858063、0756-8855121。投标人拟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可在2016年3月29日12:00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协调船运公司预留前往外伶仃岛往返船票,投标人于2016年3月30日8:20前到达香洲(北堤)码头自行缴费购票。
2.投标人委派的上述踏勘现场的代表如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该代表需按上述要求参与现场踏勘才可以领取招标人发出的《勘察现场确认书》。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1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4月11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国际科技大厦2楼二号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体育中心东北侧)。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6-8855121
联系地址:珠海市万山区外伶仃岛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朱湘丽、0756-3361051(项目咨询)
邱小姐、0756-3361010(标书售卖)
钱小姐、0756-3361012(保证金处理) 传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附件: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