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图书及放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发布于:2016-03-22 09: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6-0307-CG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扶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图书及放映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扶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扶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图书及放映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一标段:采购100种图书,每种图书383册,共计38300册。
二标段:采购放映设备、音响系统、3D设备、放映室其他设备。
2.3 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2.4 交 货 期:一标段: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
二标段: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并保证全部安装调试完成。
2.5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合格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在公司所在地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符合询价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合格的生产厂商或供应商。
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合格的生产厂商或供应商。
3.2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合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2日 至2016年3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具有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的书面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一标段投标人提供公司所在地政府采购中心登记注册的供应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 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才晓东
电 话:15948897778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玲利、王雅楠
电 话:0431-852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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