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选聘中介机构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选聘中介机构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选聘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KCG2016-0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慧
项目联系电话: 0477-5119000、155485627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乌审旗
联系方式:贺陆军 150477854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慧 0477-5119000、15548562777
代理机构地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9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选聘中介机构经批准招标,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选聘中介机构
2.项目编号:CG2016FWGK128
3.项目内容:全旗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内容:1家资产评估机构
5.服务地点:乌审旗
6.服务周期:2016年3月—2016年10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近三年来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或处罚,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清产核资业务;
4、在省、市、县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分公司必须经本级财政部门登记备案;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且必须为本公司注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2.填写报名信息。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ordosggzyjy.com)页面,点击“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公告”栏,打开公告,点击公告页面的“网上报名”进入“鄂尔多斯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按照页面提示点击“点击此处”,进入下一页面后按照提示,获得“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3. 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后,投标人须电汇或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摘要或附言一栏中须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4. 查看报名状况。用“回执码登录”可查看报名状况;只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报名才能成功,并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提示。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03月21日至2016年03月25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5日下午5:00时
特别提示:
(1)、“回执码”是用来查询报名状况的登录码;“投标保证金缴纳码”是投标人能否报名成功的关键,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或附言一栏中正确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码”。注意正确区分两码,以免影响报名。
(2)、由于投标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及早缴纳,以免导致报名无效。
(3)、若报名成功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提示,如已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仍未收到报名成功短信,请及时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4)、网上报名成功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放弃投标未予告知的,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时,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首先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详见招标“报名须知”)。
3. 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后,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需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的形式缴纳,名称必须为投标人全称,否则无效。摘要或附言一栏中须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码”,不可以填写投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包号等信息。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乌审旗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号:4022 0578 1259
账号:8100301220000000071524
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人:乌哈娜
联系电话:15947507573
5.投标现场不接收以现金、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6. 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履约完毕,中标人持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单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无息原额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21日至2016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与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9层)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的,开标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费服务。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乌审旗行政后勤服务中心七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5室(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嘎鲁图镇)
3、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彩色复印件);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原件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乌审旗
联系人:贺陆军 电话:15047785454
交易中心: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477-758138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慧 电话:0477-5119000 15548562777
邮 箱:nmfkgs@126.com
2016年03月2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且近三年来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或处罚,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清产核资业务; 4、在省、市、县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分公司必须经本级财政部门登记备案;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且必须为本公司注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9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1日 17:1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乌审旗行政后勤服务中心七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