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2015年可追溯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工程第二、三、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2015年可追溯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二、三、四标段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2015年可追溯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2.2 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367
2.3工程地点:新郑市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2.5供货期:30日历天供货期: 3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标段内容:
第二标段:包装设备采购;
第三标段:制冷设备采购;
第四标段:杀虫设备购置与安装.
2.9定标办法:第二、三、四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三、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第二、三、四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能力;投标人是销售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开标时携带资料:
第二、三、四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是销售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新郑市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一套等(A4纸装订)。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A4纸装订。)
五、报名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6.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第二标段:贰万元整
第三标段:壹万元整
第四标段:贰千元整
标书费:伍佰元整/标段
6.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保证金支付日期:
6.4标书费支付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的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371-65996697 15225136654
十、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采购办办公室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