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已由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汴祥政办[2015]157号文及汴水文[2016]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市、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开封市祥符区
2.2项目编号:BZGK160128
2.3工程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境内
2.4建设内容:铁底河引黄输水线路工程及祥符区田间工程示范区
2.5工程投资额:约340万元
2.6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8标段划分:
第三标段:铁底河引黄输水线路工程(合同编号:XFQ-NTSLJS-2016-02)
第四标段:祥符区田间工程示范区(合同编号:XFQ-NTSLJS-2016-03)
第五标段: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编号:XFQ -SZJL-2016-01)
第三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第四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第五标段:开封市祥符区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第三、四标段施工期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三、四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6)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份(合同金额≥1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人至少1份(合同金额≥1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 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报名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委托代理人。
(8)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9)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五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总监);
(4)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5) 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报名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委托代理人。
(6)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不少于2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拟任项目总监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至少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8)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21 日至2016年 3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3 室 9 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按照“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若开标时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无效标。
(3)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须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6)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每套1500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0371-26661095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1-23388358
监督单位: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局
电 话:0371-2666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