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民族路(洛浦西路~滨河大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1 18: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宁县民族路(洛浦西路~滨河大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宁县民族路(洛浦西路~滨河大道)建设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王范回族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民族路(洛浦西路~滨河大道)建设工程
2.2 招标编号:HNZTLN-2016-01
2.3 建设地址:洛宁县境内
2.4 建设规模:拟建民族路,北起洛浦西路,南至滨河大道,道路全长1116.473m,道路红线宽度45m,道路结构采用沥青路面。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排水、电力、弱电及照明工程。
2.5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2.6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0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低于本项目相应规模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路面结构必须为沥青混凝土道路)和1个不低于本项目相应规模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应包含排水、电力、弱电及照明工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二级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低于本项目相应规模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路面结构必须为沥青混凝土道路)和1个不低于本项目相应规模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应包含排水、电力、弱电及照明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齐全)(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等证件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4月14日上午9时30分。
5.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招标人:洛宁县王范回族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王范回族镇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5981556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南苑路交叉口滨河新村高层一号楼1单元902室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698877799、13598460472
2016年3月21日
1.招标条件
洛宁县民族路(洛浦西路~滨河大道)建设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王范回族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民族路(洛浦西路~滨河大道)建设工程
2.2 招标编号:HNZTLN-2016-01
2.3 建设地址:洛宁县境内
2.4 建设规模:拟建民族路,北起洛浦西路,南至滨河大道,道路全长1116.473m,道路红线宽度45m,道路结构采用沥青路面。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排水、电力、弱电及照明工程。
2.5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2.6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0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低于本项目相应规模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路面结构必须为沥青混凝土道路)和1个不低于本项目相应规模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应包含排水、电力、弱电及照明工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二级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低于本项目相应规模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路面结构必须为沥青混凝土道路)和1个不低于本项目相应规模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应包含排水、电力、弱电及照明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齐全)(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等证件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4月14日上午9时30分。
5.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招标人:洛宁县王范回族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王范回族镇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5981556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南苑路交叉口滨河新村高层一号楼1单元902室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698877799、13598460472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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