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大宗生活物资(伙房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2016年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大宗生活物资(伙房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2016年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大宗生活物资(伙房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JLYZD201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博宇
项目联系电话:0421-79950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
地址:凌源市凌河大街
联系方式:郑博宇、0421-7995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淑芝、0421-6805969
代理机构地址: 凌源市北街15号(商业招待所五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采购编号:CGZB—ZD201601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大宗生活物资(伙房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三、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全年实际需求为准(领取招标文件时口头告知上年度采购量)。
四、采购内容:
1.第一标段:大米
2.第二标段:面粉
3.第三标段:食用油
4.第四标段:鸡产品
5.第五标段:猪肉
6.第六标段:鲜豆腐
7.第七标段:干豆腐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生产能力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第六标段、第七标段允许兼投不兼中。(以上每标段确定3家(含)以下定点供应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至 2016 年 3 月 26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凭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到 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生活卫生处进行资格审查。注: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须出具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2、供应商资格:(一)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必须是生产商。(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供应能力。(二)第四标段、第五标段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5)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能力;(6)猪肉必须猪源健康,经动物检疫和定点屠宰。(三)第六标段、第七标段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5)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能力;注: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一家企业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03月22日至2016年03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凌源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凌源正大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
(一)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质量要求: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大豆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第四标段、第五标段质量要求:
猪肉、鸡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三)第六标段、第七标段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对罪犯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供应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对2016年辽宁省凌源监狱管理分局大宗生活物资(伙房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