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二十九中学校操场改造工程项目
南阳市第二十九中学校操场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南阳市第二十九中学校操场改造工程项目;
2、招 标 范 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加自筹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南阳市第二十九中学校院内
5、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30日历天
7、质 量 要 求:合格标准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依法缴纳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或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安全考核证书,并且无在建工程;
8.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9. 投标人需提供塑胶跑道材料、硅PU球场材料、人造草坪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材料为投标人生产除外)及相关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10.投标人2012年6月以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投标人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必须为报名期间内)。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报名时请携带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或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安全考核证书;
7.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8. 投标人需提供塑胶跑道材料、硅PU球场材料、人造草坪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材料为投标人生产除外)及相关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9.投标人2012年6月以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投标人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必须为报名期间内)。
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四、本项目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一部)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高新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网》、《鑫汇招标网》发布。
八、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第二十九中学校
联系人:邢校长
联系方式:13937772634
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15839970997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