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开封直属库尉氏分库2016年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央储备粮开封直属库尉氏分库2016年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开封直属库尉氏分库2016年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中储粮豫(2015)4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开封直属库,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开封直属库尉氏分库2016年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中央储备粮开封直属库尉氏分库
2.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4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尉氏分库厂区门外道路地坪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中央储备粮开封直属库尉氏分库2016年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2.5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 30 日历天
监理标段:5个月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尉氏分库厂区门外道路地坪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
监理标段:中央储备粮开封直属库尉氏分库2016年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中保温隔热、道路地坪等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文件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2012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且已竣工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
2、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且已竣工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
(备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监理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之内,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开标备查;
3.4投标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公司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2012、2013、201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3月 21 日至 2016年 3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内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晋安路晋平苑小区1号楼4单元202室报名,资料不齐者不予接收。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总监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供公司社保证明)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达报名现场进行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层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央储备粮开封直属库
联 系 人: 赵先生、翟先生
电 话: 0371-27288900、0371-231622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闫先生
电 话: 0371-22307212
电 子 邮 件: hnyuxin006@163.com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