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鹿邑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鹿邑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鹿邑县 。
2.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开具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3 月 21 日— 2016年 3 月 25 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7号B座16楼1602);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鹿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4-7688898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15518065735 18638695036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4-71871829
8、其他应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