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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1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鹿邑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鹿邑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鹿邑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鹿邑县 

2.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开具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 3  21  日— 2016  3     25  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7B161602);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鹿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话:0394-7688898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15518065735   18638695036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监督电话:0394-71871829

8、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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