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紫金县防护林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开摇珠公告
河源市紫金县防护林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开摇珠确定承包商公告
紫金县防护林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造林作业设计已由河源市林业局批复(河林复〔2016〕12 号),具备了公开摇珠确定造林承包商的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公开摇珠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紫金县林业局。
2、工程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紫金县防护林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总面积120000亩,其中:人工造林40000亩、封育补植80000亩,招标总金额为1816.9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配套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拨付按施工合同规定的造林进度拨付工程款。该项目分10 个标段进行公开摇珠确定造林承包商,各标段施工地点、面积及投资金额分别为:
第一标段:建设地点为紫城镇、敬梓镇,建设工程量为人工造林3672亩、封育补植7349亩,工程造价166.81万元。人工造林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水澄村1-4小班、黄花村5-6小班、新樟村7-9小班、林田村10小班、蓝坑村11-16小班,乌石石陂村1小班、上书村2小班、敬梓镇中联村1-2、陂头村3-5、田头村6-9、冯坑村10;封育补植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上樟村1-18。
第二标段:建设地点为中坝镇,建设工程量为人工造林3825.5亩、封育补植7521亩,工程造价173.25万元。人工造林作业小班包括中坝镇良庄村1-14小班、富坑村15-16小班,封育补植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上樟村19-32、新樟村1-6。
第三标段:建设地点为龙窝镇,建设工程量为人工造林4112亩、封育补植8239亩,工程造价186.84万元。人工造林作业小班包括龙窝镇梅园村1-8、茶松村18-24、宝洞村51-54,封育补植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新樟村7-29。
第四标段:建设地点为龙窝镇,建设工程量为人工造林3796亩、封育补植7442亩,工程造价171.83万元。人工造林作业小班包括龙窝镇琴星村9-13、龙窝村37-44、黄田村55-56,封育补植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新樟村30-33、横径村1-15。
第五标段:建设地点为龙窝镇,建设工程量为人工造林4631亩、封育补植9257亩,工程造价210.33万元。人工造林作业小班包括龙窝镇官田村14-17、上坑地25-36、慎田村45-50,封育补植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横径村16-35、黄花村1-3。
第六标段:建设地点为苏区镇、南岭镇,建设工程量为人工造林4849亩、封育补植9441亩,工程造价219.23万元。人工造林作业小班包括苏区镇黄布村1-7、永光村8-11、龙上村12、青溪村13-15,南岭镇庄田村1-11,封育补植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黄花村4-17、林田村1-8、水澄村1-5。
第七标段:建设地点为瓦溪镇、九和镇,建设工程量为人工造林3921.5亩、封育补植7958亩,工程造价178.59万元。人工造林作业小班包括瓦溪镇1-8、九和镇1-7,封育补植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水澄村6-25、中洞村1-5。
第八标段:建设地点为蓝塘镇,建设工程量为人工造林4103.5亩、封育补植8174亩,工程造价186.26万元。人工造林作业小班包括蓝塘镇河塘村1-3、塘田村4-7、龙渡村8-11、和睦村12、自然村13-14、博雅村15-24,封育补植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中洞村6-7、中埔村1-8、城西村1-8、乌石片下书村1-9。
第九标段:建设地点为凤安镇、好义镇、上义镇,建设工程量为人工造林3954.5亩、封育补植8031亩,工程造价180.11万元。人工造林作业小班包括凤安镇1-9、好义镇1-3、上义镇1-8,封育补植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乌石片上书村1-20。
第十标段:建设地点为义容镇、黄塘镇、柏埔镇,建设工程量为人工造林3135亩、封育补植6588亩,工程造价143.67万元。人工造林作业小班包括义容镇1-4、黄塘镇1-7、柏埔镇1-5,封育补植作业小班包括紫城镇乌石片上书村21-23、义容镇龙田村1-16。
二、施工完成日期: 2016年5月31日前必须完成造林种植工作,成活率达95%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必须完成造林后第一次抚育施肥工作,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三、项目投标报名具体要求:
1、投标企业须承诺造林工程使用“两证一签”苗木,并优先使用本地苗木。
2、投标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工程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挂靠分包,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不挂靠、不转让、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如发现有转包、分包及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单位:紫金县林业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紫金县支行
账 号:4400 1747 10205300 2288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62-7822354
4、中标人须在紫金县范围内设有临时办公场所,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程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
5、项目实施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施工合同)。
四、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林预审委[2014]3号文件通知要求,参加公开摇珠承包商按季度缴交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保证金5万元,即可在所缴季度有效期内报名参加所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为准。
银行开户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广发行河源市中山大道支行
帐 号: 4010 1125 0000 0000 14
联 系 人:沙小姐
联系电话:3828709
五、摇珠流程
(一)标段报名
1、入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内企业均可报名参与各标段摇珠。投标人凭企业基本结算账户划出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报名登记并确认。
2、为方便能及时准确退还保证金,报名时还需将提供加盖公章的退还保证金账户企业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备案。
(二)参与人员
参加摇珠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河源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公告》中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全程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包括投标、开标等),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三)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6年3月21日至3月29日(星期六、日除外)。
(四)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与越王大道交汇处即经信大楼一楼,联系人:谢小姐,3828709)
(五)公开摇珠签到时间
公开摇珠签到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9:30分至 10:00分
(六)公开摇珠时间
公开摇珠开始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10:00分。
(七)公开摇珠地点
公开摇珠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3号开标厅(河源市永和东路与越王大道交汇处即经信大楼)
(八)摇珠号确定
企业法人于摇珠当天上午10:00分之前到场签到。签到后实行边验证材料边抽取摇珠号的方式,即完成验证的企业法人按工作人员指引随机抽取本企业摇珠号,并签名确认。
(九)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共分10个标段。各标段摇珠时,摇珠工作人员将参加此标段投标的有效企业对应的摇珠号放入摇珠机,启动摇珠机后,摇出第一个珠子对应的摇珠号为中标人,摇出第二个珠子对应的摇珠号为候选中标人。然后由中标人和候选中标人代表在摇珠结果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如此类推,直到10个标段的中标人及候选中标人确定为止,摇珠结束。
(十)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承包商在本次摇珠中标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承包。承包商在本次摇珠中标工程达一项,暂停其参加本次其他标段摇珠。如果2016年度承包商中标累计达到五次的,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河府办[2013]58号)执行。
(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做好摇珠现场全程记录并当场宣读摇珠结果。现场结果须经现场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
(十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委托人发出摇珠结果通知书,并报市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向中标人发出各标段中标通知书。
(十四)上述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合同签订
1、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合同的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等主要条款应与招标公告内容一致,并将合同报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中标人不与项目建设单位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将候补中标人确定为承包商,无需重新招标,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请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清出承包商预选库。
联系人:河源市林业局 张寿林
联系电话:0762--3365163
联系人:河源市紫金县林业局 陈爱红
联系电话: 0760--7822354
附件:1、紫金县防护林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施工合同(样式)
2、报名表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