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新丰江集雨区森林生态保护及提升工程2015年度新丰江库区建设项目公开摇珠公告
河源市新丰江集雨区森林生态保护及提升工程2015年度新丰江库区建设项目
公开摇珠确定承包商公告
河源市新丰江集雨区森林生态保护及提升工程2015年度新丰江库区建设项目作业设计已由河源市林业局批复(河林复[2015]101号),经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河财工函〔2016〕12号),具备了公开摇珠确定承包商的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公开摇珠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
2、工程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建设森林生态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面积38945.5亩,其中人工造林类型面积2391亩、套种补植类型面积4110.5亩、森林抚育类型面积32444亩,招标总金额为 3018510.91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资金未到位之前,先由中标人垫资建设。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后,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目共分7个标段进行公开摇珠确定承包商。
项目各标段施工地点、面积及投资金额分别为:
第一标段:人工造林类型地点为新丰江库区锡场镇林禾村1-9号作业小班,提升改造面积2391亩,采用除草、松土、培土、修枝、追肥、补植等抚育措施,每亩单价约111.88元(不含肥料,肥料进行统一采购后,再集中调配),投资金额267507.08元;
第二标段:套种补植类型地点为新丰江库区新回龙镇十洞村5-8号作业小班、洞源村9-24号作业小班,提升改造面积4110.5亩,采用除草、松土、培土、修枝、追肥、补植等抚育措施,每亩单价约97.55元(不含肥料,肥料进行统一采购后,再集中调配),投资金额400958.38元;
第三标段:森林抚育类型地点为新丰江库区锡场镇林石村1-15号作业小班,森林抚育面积5473亩,采用全面割灌除草、修枝等抚育措施,每亩单价约72.44元,投资金额396430.74元;
第四标段:森林抚育类型地点为新丰江库区锡场镇林石村16-20号作业小班、林禾村21-29号作业小班、河洞村30-34号作业小班,森林抚育面积共6460.5亩,采用全面割灌除草、修枝等抚育措施,每亩单价约72.44元,投资金额467959.21元;
第五标段:森林抚育类型地点为新丰江库区新回龙镇下洞村、留洞村1-16号作业小班,森林抚育面积6141亩,采用全面割灌除草、修枝等抚育措施,每亩单价约72.44元,投资金额444816.58元;
第六标段:森林抚育类型地点为新丰江库区新回龙镇留洞村17-35号作业小班,森林抚育面积8074亩,采用全面割灌除草、修枝等抚育措施,每亩单价约72.44元,投资金额584831.30元;
第七标段:森林抚育类型地点为新丰江库区新回龙镇留洞村36-45号作业小班、小径村46-51号作业小班,森林抚育面积6295.5亩,采用全面割灌除草、修枝等抚育措施,每亩单价约72.44元,投资金额456007.62元;
二、施工完成日期
2016年4月31日前必须完成补植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必须完成森林生态提升工程项目工作,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三、项目投标报名具体要求
1、该工程所处新丰江水库区域,地理位置特殊,水域面积大,施工中转环节多,施工作业具有一定风险,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应自备船只及充分知晓水库施工风险和林地立地条件,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2、投标企业须承诺补植所用苗木需使用“两证一签”苗木,并优先使用本地苗木。
3、投标人中标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工程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人要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挂靠分包,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不挂靠、不转让、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如发现有转包、分包及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单位: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分行营业部
账 号:2006002209022118469
联 系 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62-8780213
5、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东源县范围内设有办公场所,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程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
6、项目实施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合同。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林预审委[2014]3号文件通知要求,参加公开摇珠承包商按季度缴交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保证金5万元,即可在所缴季度有效期内报名参加所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为准。
银行开户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广发行河源市中山大道支行
帐 号: 4010 1125 0000 0000 14
联 系 人:沙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28709
五、摇珠流程
(一)标段报名
1、入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内企业均可报名参与各标段摇珠。投标人凭企业基本结算账户划出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报名登记并确认。
2、为方便能及时准确退还保证金,报名时还需将提供加盖公章的退还保证金账户企业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备案。
(二)参加摇珠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通过报名登记备案的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全程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包括投标、开标等),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三)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6年3月21日至3月29日(星期六、日除外)。
(四)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与越王大道交汇处即经信大楼一楼,联系人:谢小姐,3828709)。
(五)公开摇珠签到时间
公开摇珠签到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9:30分至 10:00分
(六)公开摇珠时间
公开摇珠开始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10:00分。
(七)公开摇珠地点
公开摇珠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3号开标厅(河源市永和东路与越王大道交汇处即经信大楼)。
(八)摇珠号确定
企业法人于摇珠当天上午10:00分之前到场签到。签到后实行边验证材料边抽取摇珠号的方式,即完成验证的企业法人按工作人员指引随机抽取本企业摇珠号,并签名确认。
(九)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共分7个标段。各标段摇珠时,摇珠工作人员将参加此标段投标的有效企业对应的摇珠号放入摇珠机,启动摇珠机后,摇出第一个珠子对应的摇珠号为中标人,摇出第二个珠子对应的摇珠号为候选中标人。然后由中标人和候选中标人代表在摇珠结果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如此类推,直到7个标段的中标人及候选中标人确定为止,摇珠结束。
(十)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承包商如果在本次摇珠中中标达1次的,暂停其本次摇珠资格;如果2016年度累计达到5次的,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河府办〔2013〕58号)和河林预审委〔2013〕1号执行。
(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做好摇珠现场全程记录并当场宣读摇珠结果。现场结果须经现场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
(十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委托人发出摇珠结果通知书,并报市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向中标人发出各标段中标通知书。
(十四)上述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
1、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合同的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等主要条款应与招标公告内容一致,并将合同报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中标人不及时与与项目建设单位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将候补中标人确定为承包商,无需重新招标,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请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清出承包商预选库。
联系人:河源市林业局 张寿林
联系电话:0762—3365163
联系人: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谢丽宏
联系电话:0762-8780136、8780066 七、下载附件:
附件:1、河源市新丰江集雨区森林生态保护及提升工程2015年度新丰江库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样式)
2、投标报名表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