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朱仙镇小店王村道大修工程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3-21 15: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 | 开封市祥符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371-23210909 | ||||||
监督部门 | 开封市祥符区政府采购办 | 开标时间 | 2016年3月18日下午15:00 | ||||||
评标时间 | 2016年3月18日下午15:3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控制总价 | 59.23万元 | ||||||
标段名称 | 祥符区朱仙镇小店王村道大修工程一标段 |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总价 (元) | 项目经理 | 工期 | 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河南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91820.00 | 王永成 | 60日历天 | 合格 | ||||
第二候选人 | 鲁山县永昌道桥有限公司 | 592143.00 | 齐洪涛 | 60日历天 | 合格 | ||||
第三候选人 | 河南德诚建设有限公司 | 592235.00 | 倪聪 | 60日历天 | 合格 | ||||
公示时间 | 2016年3月 21 日-2016年3月 23 日(三个工作日) |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