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人民医院)(龙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龙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门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龙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LMHW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组一:¥102.3840万元;包组二:¥201.384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龙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的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均用A4纸印制(加盖公章)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龙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项目”以及项目编号、所投包组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供查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5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15日09:30-10:00,逾期不予以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4月15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止
十二、招标文件、委托代理协议公示/下载:文件下载、委托代理协议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2869232 传真:0752-2869289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
采购人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2-7895854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